关于2023—2024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2-23 来源:外国语学院

团支部

根据团省委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(工)委、五四红旗团(总)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》和学校团委工作安排,现将相关文件(见附件1)转发给你们,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,请参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:

今年为高校领域单列“百千万工程”和“绿美广东”建设表彰专项名额,在广东青年大学生“百千万工程”突击队行动及“绿美广东”建设中表现优秀的组织或个人,可破格参与评选表彰。综合类别、百千万工程类别和绿美广东类别

一、 评选条件

(一)全省五四红旗团(总)支部参评资格(综合类别、百千万工程类别和绿美广东类别

团组织稳定性较强,成立满1年,近5年获得过市级、县级或普通高等学校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荣誉(参评荣誉与所获荣誉项目类型相同,不含参评当年);参评的团(总)支部上年度“对标定级”评定等次应为“五星级”;本级及下级团组织如期换届,组织设置规范;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书记配备率达90%以上,“两制”完成率达95%;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%。

(二)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参评资格综合类别、百千万工程类别和绿美广东类别

团龄2年以上,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;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年以上为“优秀”等次;近5年获得过市级、县级或普通高等学校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荣誉(不含参评当年);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;在广东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,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;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。

保留团籍的党员、预备党员、专职团干部以及1996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以外出生的共青团员均不参加评选;学生团员要求2022年度和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“优秀”;

二、申报对象注意事项

1.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。其中,申报个人荣誉的对象,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本人手机号码。

2.通知中所有与数据统计相关的时间均截止2024年2月25日,所获荣誉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各综合名额、专项名额之间不得互相占用。

三、关于时间和报送方式

请有意申报的个人或集体严格把握时间进度要求,务必于2月25日(周日)22:00前将推报对象的申报材料(电子版)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cfs_tzzb@163.com,并将邮件命名为“年级专业班级+姓名+申报项目(类别)”,例:“21英语1班+小明+优秀共青团员(综合类)

注:①邮件内各材料需按“附件4:申报材料清单”中的材料名称或材料清单命名排序。

②申报表和汇总表均只需填写所要申报的那一类表格的内容(其余表格可自行删除)。逾期不报、材料不全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

 

共青团437必赢国际线路委员会

2024年2月23日


附件下载:

附件1:申报表.docx


附件2:2023-2024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.xlsx


附件3:申报材料填写及发送相关注意事项.docx


附件4:申报材料清单.docx